为了创建文明城市,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和运输市场秩序,提升城市品位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县政府将对城区载客电动三轮车、四轮车进行综合整治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 一、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、部门协作、社会联动、齐抓共管”的工作原则,依法治理城区电动三轮车、四轮车非法载客运营和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,提升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水平,有序分配城市交通客运资源,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打造一个安全、有序、畅通的交通环境。 二、整治对象 城区载客电动三轮车、四轮车 三、整治区域 设定严管街:菊潭大街(交通广场至国亮餐馆)、范蠡大街(宝天曼商城至工商局)、县衙路(菊潭大街至邮政广场)、大成路(消防大队至工商局)。每天8:00~18:00禁止载客电动三轮车、四轮车在严管街通行。 对于经过宣传教育后,仍在严管街道运营的电动三轮车、四轮车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法》、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》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。 |